2007-09-15

為感覺負全責,不替情緒找藉口。

人每天都在產生感覺,累積情緒。

感覺爽,情緒好的時候大家都相安無事。但感覺不爽,情緒不好的時候就有很多莫名其妙的現象了。很多時候,人往往認為自己的感覺不爽很理所當然是別人造成的,並且因此情緒不好是合情合理的。

但我要說:「永遠你都該為你的感覺負全責,永遠你都不該為你的情緒找藉口。」必須要有的一項認知是:「沒有任何一個人,有絕對的義務得依循某一種方式來跟你相處。」在沒有義務的前提之下,你憑甚麼把自己的感覺和情緒建立在他人的行為上,並且歸咎於他?

##CONTINUE##

常常我們習慣了某一種生活方式,某一種處事態度,我們看著這些是好的,因此漸漸的,我們不知不覺的把自由和選擇從別人手裡抽走,認定別人也該依循這樣的方式來生活。當別人走出了你認知的界線內,你開始產生了不好的感覺,醞釀了不滿的情緒,或許你會開始想要控制對方,以降低自己的不安,並且隱隱約約認為,對方造成了你的不愉快,你約束他也是理所當然的。但很遺憾的,對別人你永遠只該有建議權,不該有控制權。

是的,我們承認我們都有喜好,也都會對於不同的情境有好與壞的感覺,我們也都可以去了解、去分析這些感覺和情緒的背後是哪些因素「導致」的。但了解這些原因,並不代表造成你這些反應的他人,有義務、有必要替你的感覺著想。

他們沒有義務,只有你有。

只有你有義務對你自己的感覺負責。

我們自然可以跟對方分享我們對於某些作法的不滿、悲傷。而對方有權利依據他和我們的關係,他願意為你所做出的配合程度,來決定他是否願意調整他的行為。如果對方願意,那恭喜你,可以從根本的改善你的感受。如果對方不願意,那你也該認知到這本不是對方的義務,轉而從自己內心調整對於事情的感受方式。

放下套用你所認為正確價值觀在別人身上的壞習慣,放下任何你對於他人理所當然要遵循的規則。放下才能脫離讓感覺當你主人的生活方式,改變想法才能停止你推卸責任到他人身上。

別人當然沒有義務和責任。而你不該忽視此聲明繼續幻想自己的感覺和情緒該由他人來負責,拿起勇氣作自己的主人吧。調整你自己對於事情的感受方式,才是根本解決自己感覺情緒問題的正確方法。

為你的感覺負全責,不替你的情緒找藉口。

1 則留言:

maltz 提到...

嗯啊, 我覺得這樣子硬吞有點苦行派, 不過能做得到就真的成聖了! 有時候, 有些人的行為的確是比較"過份"的.

我覺得第一步是把對方惡劣的地方當成自己的借鏡, 將心比心避免以後自己不小心用同樣方式造成別人的不快. 第二步大概是進一步去化解敵意. 林肯的名言不錯: "打敗敵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與他交朋友." 這點老實說我實在無法做到. 我覺得人的個性有很多種, 有的組合無論怎樣也合不來的, 不要勉強 (也有的人不喜歡被勉強, 哈哈).